监狱疫情(监狱疫情防控个人总结)

疫情之时,可以考虑提高取保候审率了

疫情期间管控环境提供契机:当前全国小区实行封闭管理,人员流动受限 ,嫌疑人脱逃后难以藏匿或转移,进一步降低了取保候审的风险。世界经验与国内实践支持:许多法治国家取保候审率较高,通过完善监管措施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。

特殊情形考量:包括嫌疑人患病 、怀孕、哺乳 ,或需照顾家庭成员等,均可能成为取保理由。例如,过去对经济类犯罪(如非法经营)通常直接逮捕 ,现在即使涉案金额较大 ,只要无逃匿、毁灭证据风险,也可取保。疫情平稳后政策可能回调需注意,疫情期间取保候审的放宽是阶段性措施 。

审前羁押率下降对取保候审的影响当前羁押率特征:近年审前羁押率显著降低 ,最低时达30%左右,这一变化与疫情期间司法政策调整密切相关。例如,2022年因疫情防控需要 ,减少人员聚集和羁押场所压力成为重要考量,导致批准逮捕率下降,取保候审适用范围扩大。

取保候审后是否还要坐牢无法一概而论 ,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,但当前形势下取保候审后被收监的概率有所上升 。具体分析如下:取保候审的性质与法律意义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,允许犯罪嫌疑人 、被告人在符合条件时暂时离开羁押场所 ,但需遵守相关规定(如不得离开居住地、随传随到等) 。

取保候审现在开庭还没有拿到判决书疫情期间是会受到一定影响的。如果因为疫情影响,不能在法律规定的审查起诉期限内办结,需要继续办理的 ,人民检察院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 ,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。

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确诊230例,湖北省沙洋汉津监狱确诊41例

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:确诊230例,无死亡病例 。该监狱疫情规模较大,但未报告死亡病例 ,表明医疗救治和防控措施可能较为及时。湖北省沙洋汉津监狱:确诊41例,无死亡病例。与武汉女子监狱相比,沙洋汉津监狱的疫情规模较小 ,同样未报告死亡病例 。浙江省十里丰监狱:共计34人确诊,0人死亡。

其中,湖北武汉女子监狱230例 ,汉津监狱41例,湖北省未成年人管教所疑似病例1例,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34例 ,以上都是输入型感染病例。此前,山东任城监狱发生肺炎,截至2月20日 ,已全面完成对该监狱相关人员2077人的核酸检测 ,确诊病例207例,其中干警7例,服刑人员200例 。

024年: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执法勤务岗招考5人 ,面试15人,最低进面分数线135,比较高进面分数线148 。2023年:武汉监狱戒毒系统进面平均分比较高为1258分。

湖北省内主要的监狱包括:沙洋系列监狱:沙洋范家台监狱、沙洋荷花垸监狱 、沙洋汉津监狱 、沙洋广华监狱、沙洋小江湖监狱、沙洋刘家巷监狱 、沙洋熊望台监狱、沙洋马良监狱、沙洋漳湖垸监狱 、沙洋苗子湖监狱、沙洋官档监狱、沙洋长林监狱 、沙洋七宝山监狱、沙洋平湖监狱、沙洋杨集监狱 、沙洋汉江监狱 。

湖北省内拥有多个监狱管理分局 ,其中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分局是较为知名的机构。

多地监狱爆发疫情后,关注一下看守所吧

〖壹〗、多地监狱爆发疫情后,看守所同样面临严峻挑战,其高人员密度、恶劣生存环境及滞后的法律法规等问题在疫情下暴露无遗 ,亟需系统性改革。

〖贰〗 、可以探望,但如果因疫情原因禁止探望的,可以事先询问看守所或者监狱了解情况 。【法律分析】疫情期间避免看守所在押人员互相传染 ,所以暂时不羁押 。一旦疫情过去了,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还有可能被羁押。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,认为需要逮捕的 ,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,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。

〖叁〗 、可以探望,但如果因疫情原因禁止探望的 ,可以事先询问看守所或者监狱了解情况 。我国《监狱法》规定,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,按照规定 ,可以会见亲属、监护人。在实际中,服刑的亲属或监护人按监狱规定的日期,持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与服刑人员关系的介绍信 ,并持本人的身份证,即可到监狱接见。

〖肆〗、看守所向监狱提交了名单因为疫情延期了后面还会变送监地点 。看守所在法定期限内会将服刑人员及时送到监狱服刑,因为疫情的原因 ,会在送到监狱前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酸检测,检测无异常后就可以送到监狱了。

〖伍〗 、你男朋友一般会在判决生效后剩余刑期超过3个月时转去监狱,2020年底疫情未结束可能会影响转监的具体时间 ,但不太可能完全不转监狱。以下是详细分析:转监时间 通常情况下 ,罪犯在被判刑后,会根据其剩余刑期来决定是否转往监狱执行 。

疫情,对监狱服刑人员有什么影响?

疫情期间,监狱严格的防疫政策对服刑人员产生了多方面影响 ,具体如下:监狱会见、信件收发受到影响会见影响疫情期间,监狱现场会见频繁变动,因疫情反复 ,很多监狱现场会见恢复又暂停、暂停又恢复。开放现场会见存在潜在风险,大量家属持核酸证明前来,无法保证无人携带病毒。

疫情期间管控环境提供契机:当前全国小区实行封闭管理 ,人员流动受限,嫌疑人脱逃后难以藏匿或转移,进一步降低了取保候审的风险 。世界经验与国内实践支持:许多法治国家取保候审率较高 ,通过完善监管措施确保诉讼顺利进行。

硬件条件差:人员密度高 、通风差、医疗资源不足,易成疫情“培养皿 ”;管理僵化:律师会见受限,在押人员权利保障缺失 ,加剧心理压力;制度滞后:审前羁押标准模糊 ,超期羁押常态化,与“少捕慎押”司法政策矛盾。

会见犯人,只限直系亲属或监护人 。原单位领导和其他对罪犯帮教有利的人要求会见罪犯 ,须经狱政科和监狱领导审查同意 。社会团体代表、知名人士的会见不受限制,但必须有监狱人民警察全程陪同。监狱里可以打电话。

疫情期间不收监,但有监管行为的 ,应当算刑期 。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,监狱在收到相关的司法文书后,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对罪犯收监的 ,但在疫情期间,为了避免传染,不对罪犯收监。

特别是考虑到受疫情影响 ,在落实刑释人员必接必送的基础上,对疫情较重地区的刑释人员实行临时就业安置,严格做好刑满释放人员集中安置工作 ,扎紧出入关口 ,筑牢防控屏障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,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。

坏事传千里,好事也非得不出门?

好事并非传不出门,而是监狱系统宣传不足 、公众关注偏差及特殊事件影响导致其传播受限 ,而坏事因反差性、敏感性更易引发关注和传播。宣传不足导致好事“难出门”宣传力度弱:司法部门对监狱警察的宣传工作相对薄弱,公众难以从官方媒体了解到监狱警察的正面事迹。

好事不出门,恶事传千里 意思:好事情不容易传扬 ,坏事情却往往传得很快 。解析:这句话深刻揭示了社会信息传播中的一种普遍现象,即好事往往难以被广泛知晓,而坏事却能迅速传播开来。这背后的原因可能涉及人们的心理、社会结构以及信息传播机制等多个方面。

如今社会“好事不出门 ,坏事传千里 ”的现象,主要由信息传播的特点 、公众心理及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而成 。首先,从信息传播的角度来看 ,坏事往往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和传播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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